一晃时光,36岁。
都说在本命年里,会发生各种离奇甚至变态的事,
犯太岁,可能大病缠身,可能失业,可能事业失败,即便穿金戴银,也很可能躲不过太多磨难
庆幸的事,一年过半
更加庆幸的事,我决定拿起笔,或者可以说开始用大拇指写字,因为现在互联网时代,大家都提笔忘字,也不需要写字了,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幸运
年青那会儿,爱写信,除了用写信来和天南地北的同学沟通感情外,更享受自己挥墨在信封上的落款
某某某亲启
某某某见信如面
速回勿念
可惜,搬家数次,信件大多遗失
否则现在要是能翻翻,随便把那一封打开临摹,都tm是一篇满分作文水平的家书抵万金,随便给哪个写信给我的人看看她当初的文采都会被自己的才情震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