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书房网>科幻灵异>天坑世界之计划>第24章 官盗名家
  过失损毁文物罪,是指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324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四、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325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五、倒卖文物罪

  倒卖文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认定这类案件性质时,要注意区分倒卖文物罪与非法经营罪的界限。区别在于对象不同。筆趣庫

  根据刑法第:326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六、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是指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327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七、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是指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管理制度。

  在认定这类案件性质时,需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区分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与故意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的界限。区别在于:(1)目的不同。犯本罪具有窃取文物的目的,而后两罪不具此目的。(2)行为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限于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而后两罪一个限于珍贵文物、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一个限于名胜古迹。(3)行为方式不同。本罪限于盗掘的方式,而后两罪可以包括任何方式的损毁。如果是在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过程中,又损毁珍贵文物或者名胜古迹的,应当以本罪处罚。

  2.区分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窃取文物的,仍以本罪论处;盗掘其他墓葬窃取财物数额较大的,以盗窃罪论处;窃取他人已挖掘出来的珍贵文物的,也应当以盗窃罪论处。

  3.关于本罪的既遂。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行为,即构成本罪的既遂,至于是否窃取了文物,并不影响成立本罪的既遂。

  根据刑法第328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2)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3)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4)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八、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是指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文物保护制度和国家对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的所有权。

  在认定这类案件性质时,要注意区分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与盗掘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界限。主要区别在于行为对象不同。根据刑法第328条的规定,犯本罪的,依照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法定刑处罚。

  早在明朝年间,《大明立律》中就有这么一条针对盗墓者的法律:凡发掘坟冢见棺椁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已开棺椁见尸者,绞;发而未至棺椁者,杖一百、徒三年(招魂而葬亦是)。若冢先穿陷或未殡埋,而盗尸柩者,杖九十、徒二年半;开棺椁见尸者,亦绞。其盗取器物砖石者,计赃,凡盗论,免剌。若卑幼发尊长坟冢者,同凡人论;开棺椁见尸者,斩;若弃尸卖坟地者,罪亦如之。买地人如知情,各杖八十,追价入官,地归同宗亲属,不知者不坐。若尊长发卑幼坟冢,开棺椁见尸者,缌麻,杖一百、徒三年;小功以上,各递减一等。发子孙坟冢、开棺椁见尸者,杖八十。其有故而依礼迁葬者,不犯法。若残毁他人死尸、弃尸水中者,各杖一百、流三千里。

  《大明立律》的出台,显然是迟来的立法依据,我国盗掘古墓之事由来已久,历史上有记载的被盗最早的墓葬是商朝第一代王商汤之冢,距今约3600年;盗掘事件最早出现在2770多年前的西周晚期,有人从掘开的古墓中得到一颗玉印,上刻十字,当时没有人认得。

  盗墓贼的行规和盗掘手法∶干盗墓勾当的人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官盗,像汉末的董卓、曹操,五代的温韬,到民国时的孙殿英等,都很有名,他们往往动用大批士兵,明火执杖地大干;还有一种是民盗,分布各地,人数众多,都是偷偷摸摸地进行,挖开墓室、棺材,从中取出随葬的财物珍宝,大发横财。他们多集中在古墓葬较多的地方,如河南洛阳地区、陕西关中、湖南长沙周边一带等地。

  这些专职盗墓者在解放前一般是两个人合伙,多人结成团伙的是少数,一个人单独干的更少,原因很简单,一个人顾不过来,而两个人可以分工合作:开始时一个人挖洞,另一个人清土,同时望风;以后一个挖进墓室,另一个人在上面接取坑土和随葬品。这两人多为有血缘亲戚关系(要好的朋友也很多),但奇怪的是父子关系的较少,这也许是干盗墓这营生毕竟见不得人,老子即便干上这个不光彩的勾当,也要维持做父亲的形象,不好意思拉上儿子一块干,做儿子的后来发现了也装着不知道。两人合伙为什么要找有血缘的亲戚呢?这是为了防止在洞口接活的人图财害命。就是说,洞下的人把活干完将财物都传递上去了,他就会拍拍巴掌或拉拉绳子,示意洞口的人把他拉上去。如果洞口的人见财起意,当洞下人快上来时猛一松绳子,洞下的人冷不防从四五米以上的距离跌下去,骨折、受伤动弹不得,洞口的人又赶紧把提上来的坑土向洞下灌埋,下面的人必死无疑。

  长期以盗墓为职业这些人,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善于伪装掩人耳目,并有对付墓内防盗机关的一套办法。他们在确定盗掘目标后,如果小墓不须费多大功夫,用几个晚上挖开,速战速决,取出随葬品走人。如是大中型墓葬,便采取以下几种办法:一是以开荒种地为名,在墓葬周围种上玉米、高粱等高秆作物,以青纱帐掩盖其一两个月的盗掘活动。二是在墓边盖间房子掩人耳目,然后从屋内挖地道通向墓室,从外面看不出什么问题,而墓内早被洗劫一空了。三是在古墓边修一假坟时暗中掘一地道,通入古墓内盗取财物。

  盗掘古墓一方面靠人的技术、经验;一方面靠工具操作,旧社会民间盗掘工具为锹、镐、铲、斧和火把、蜡烛等。明代以前,盗墓贼没有探测专用工具,明代开始使用铁锥,它的出现使盗掘者仅以地面有明显标志(如封土、墓碑)的墓葬为对象一去不复返。盗墓者利用特制的铁锥,向地面无标志的地下探索,一旦找到古墓,根据锥上带上来的金属气味,选好方位,可直接挖洞盗掘。明代王士性在《广志绎》中说:“洛阳水土资源深厚,葬者至四五丈而不及泉。”

  “然葬虽如许,盗者尚能锥入而嗅之,有金、银、铜、铁之气(味),则发(掘)。”从铁锥到“洛阳铲”,是北方盗墓贼使用地下探测工具的一个飞跃。北方特别是洛阳、关中地处黄土塬区,水深土厚,“洛阳铲”的铲夹宽仅2寸,宽成u字半圆形,铲上部装长柄,把此铲每向地下钻插一下,就可以进深三四寸,往上一提,就能把地下卡在半圆口内的地土原封不动地带上来。 无尽的昏迷过后,时宇猛地从床上起身。想要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星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星阅读小说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他大口的呼吸起新鲜的空气,胸口一颤一颤。

  迷茫、不解,各种情绪涌上心头。

  这是哪?

  随后,时宇下意识观察四周,然后更茫然了。

  一个单人宿舍?

  就算他成功得到救援,现在也应该在病房才对。

  还有自己的身体……怎么会一点伤也没有。

  带着疑惑,时宇的视线快速从房间扫过,最终目光停留在了床头的一面镜子上。

  镜子照出他现在的模样,大约十七八岁的年龄,外貌很帅。

  可问题是,这不是他!下载星星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

  之前的自己,是一位二十多岁气宇不凡的帅气青年,工作有段时间了。

  而现在,这相貌怎么看都只是高中生的年纪……

  这个变化,让时宇发愣很久。

  千万别告诉他,手术很成功……

  身体、面貌都变了,这根本不是手术不手术的问题了,而是仙术。

  他竟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难道……是自己穿越了?

  除了床头那摆放位置明显风水不好的镜子,时宇还在旁边发现了三本书。

  时宇拿起一看,书名瞬间让他沉默。

  《新手饲养员必备育兽手册》

  《宠兽产后的护理》

  《异种族兽耳娘评鉴指南》

  时宇:???

  前两本书的名字还算正常,最后一本你是怎么回事?

  “咳。”

  时宇目光一肃,伸出手来,不过很快手臂一僵。

  就在他想翻开第三本书,看看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时,他的大脑猛地一阵刺痛,大量的记忆如潮水般涌现。

  冰原市。

  宠兽饲养基地。

  实习宠兽饲养员。网站即将关闭,下载星星阅读app为您提供大神炒楼花的天坑世界之计划

  御兽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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