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平日里学的那些东西,对于普通的四岁小孩来说有些繁重了,可这原就是魏宁喜欢的东西,而且是从小到大就一直有接触的东西,没什么不习惯的。
在看小家伙写字的时候还要想一想,下笔之前就已经规划好了结构,可在其他的事情上还是有些冒失的,比如看到人舞狮子,尖叫声都出来了。
小孩子的尖叫声要比大人更细一些,平心而论,还是挺吵人的,但是人类对于幼崽,相对而言都是比较宽容的,这要是个大人在大街上尖叫,管他什么美丑呢,肯定是惹人不喜的。
但换作是小孩子,大家就宽容多了,尤其这还是知府大人家的千金。
并没有被打扰到的恼怒不说,还会笑着往后退一退,伸手拦一拦,别让周围的人把小姑娘撞到。
魏时这张面孔即便不穿着官服,在府城的大街上还是能有不少人认出来。
在这个地方做了五年的父母官,再过几个月,就满六年了,他这个知府做的可不怎么低调。
先不说平江府翻天覆地的变化,光是在民间百姓面前露脸的次数,那几乎都不是一个知府应当有的。
最开始的几年,魏时各项政令下达,都让他觉得如履薄冰,生怕出什么岔子,没少亲自下去瞧了,这些个工坊、商铺、街道,甚至是不少的农田,他都亲自去过。
有时候是穿着官服,有时候是穿着常服悄悄去,后来穿什么都不重要了,府城包括府城附近的很多地方,都已经认得他这张脸了。
再加上几乎整个平江府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喜欢下来转一转、走一走的知府,所以碰到年龄相当、留着胡子、衣着又比较讲究的陌生面孔,都会联想到他这个平江府知府。
还好他没触动哪一部分人的利益,不用担心路上会被刺杀,可就算如此,但凡是出来他身边不是带着护院,就是带着衙役,对自己的人身安全还是相当重视的。
不低调的知府大人,领着妻女走在大街上,甚至还跟夫人手牵着手,这在府城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往年的时候除了夫人和千金之外,知府大人家的小公子也会跟着一块。
要么说‘龙生龙,凤生凤’呢。
知府大人气宇轩昂,虽然留着胡子,可依旧能看得出俊美。
知府家的公子和千金,全都随了大人和夫人的好样貌,而且教养极好,彬彬有礼,落落大方,可又不像一些酸儒家的儿女,目无下尘,看人的眼睛里都带着清高。
可以说,在平江府这五年,魏时一大家子人都已经被这片土地的百姓所接受了,夫人所开的铺子,总是要比旁人家的铺子生意更好一些,哪怕卖一样的商品也是如此,可能也是基于这个原因吧。
人都是知恩的,有这样的百姓,魏时愿意辛苦一些,再辛苦一些。
府城的大年夜过得尤为热闹,早些年魏时刚来这边的时候,大年夜基本上还是各家过各家的,甚少有人到街上来。
也就是这几年,大家的日子都好过了,官府又会出钱在大年夜搞一些花样,大家也乐得晚上出来逛逛,即便是寒风萧瑟,也想出来凑凑热闹,不爱凑热闹的人,也不想辜负了知府大人一番好意。
可即便是这样热闹的大年夜,街上也是免不了要有乞丐的,多数是年长者,只有极少的一部分是只有五六岁的乞儿。
年长者暂且不说了,这些人沦落至此的原因多还是出于自己身上,儿女不孝的少见,大靖朝以孝治天下,在民生极为重要的年代里,很少有人愿意担上不孝的名声。
大部分年长的乞讨者,真就是懒而已,愿意伸手向别人讨饭,也不愿意去租种几亩地。
平江府地广人稀,这几年又开垦了不少的荒地,哪怕是黑户,都是能够租种到土地的,而且事先不需要拿任何的银子和粮食,只是头几年的租子会比其他人重一些。
可是只要老老实实的干,糊口是没有问题的,而且坚持四年,只要没有作奸犯科,又确实勤劳肯干,在经过核实的情况下,官府是会给这人落户的。
这是在其他的地方从来都没有的政令,可即便是如此,这些人不照样还是在这乞讨。
官府对这个事儿张贴了布告,也安排人在各处宣传过,就是因为大多数人都不识字,可以说是耗费了不少的人力物力。
最后还是剩下了这么多人。
跟年长者比起来,幼儿才最是让人心疼的,工坊是收小乞儿的,是年龄限定在七岁以上。
去年的时候,平江府又办了收容所,指明是用来收养婴儿和小孩子的,跟年长者没关系。
但收容所能够收纳的人数是有限的,年纪越小的孩子,如果不管的话,存活率就越低。
所以收容所优先收年纪比较小的,有一些人家,是真的会把刚出生的女婴抛弃在街上,如今的生活是比之前好过了,可能养活的人还是有限的,想再要儿子,就得把已经生出来的女儿扔掉,收容所大部分收留的还是女婴。
尽管官府已经三令五申,甚至抓了好几个典型,罚银两,可仍然有在其中浑水摸鱼者。
收容所不能够收留所有的小孩子,所以在街上仍然能够看见这样年纪小的乞儿。
很少会有人收养这样的孩子,一则是能养得起孩子的人家,基本上都是不缺孩子的,二则也是怕养不熟,从小在外边流浪的野孩子,衣衫褴褛,蓬头垢面,身上就没有一块干净的地方,也肯定学了不少坏的习性,这要是自己的孩子,可能还有耐心教导指正,可这是街上的野孩子,谁还能有这份耐心。
而且万一是个小白眼狼,你养了他,他回头再咬你一口,这样的事情不是没有。
善心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是在不怎么能够触及到自己利益的时候,才有的。
魏时一直都觉得自己也属于这一类人,他看中自己的性命,要多过于对百姓民生的重视,他愿意为百姓多做一些事情,多干一些实事,但从来没想过为此牺牲自己和家里人。
境界、修养跟这个年代真正的一心为公的士大夫比起来,还是有差距的。
在明知道有差距的情况下,魏时仍旧没有想过要缩短这一部分差距。
但是在很多人看来,魏时无疑是清官、好官了,这一点从他在平江府的名声上就能看得出来,往上数个五六百年,在平江府的人口大融合之后,历任父母官,都没有拥有像魏时这么高的威望和民心。
有时候事情就是循环的,越是是为百姓做了实事,百姓就会越信重官府,而百姓越信重官府,官府的政令就能够得到更好的实施,能做的实事也就更多。
可能出于这样一部分原因,朝廷才会选择把平江府作为新粮种的试点。
在终于换上春装的四月份,魏时这边刚刚收到儿子的信,后边就领了来自于皇上的圣旨。
儿子是在考完县试之后给他写的这封信,自我感觉发挥还是不错的,只不过刚刚考完,成绩还没出来,但是颇有自信,言语之间,仿佛一个县案首就已经拿到手了。
这幅狂傲劲儿,还真是没随了他。
说来也奇怪,儿子小时候他带的更多,所以这孩子跟他最是亲近,女儿则是夫人带的更多,跟夫人更亲近。
但是这两个孩子的性格,儿子更跟夫人相近,女儿的性格跟他则更为相同。
夫人的性格是洒脱的,在自己专注的事情上,还真有那么一两分的狂傲劲儿。
反倒是他的性格,有一些谨小慎微,这一点从差事上就能够看得出来,如果不是谨小慎微,又怎么会一趟一趟的在下头转,什么事情都得自个儿亲自盯着才觉得安心。
儿女的性格暂且不提,儿子这次能不能一举拿下县案首,也不是他现在关心的问题了,反正都已经考过去了,是狂傲,还是自信,基本上是已经定了型的事情。
他现在关心的是新粮种。
跟之前的占城稻不同,稻子是大靖朝早就已经有的作物了,很多地方都能种,而且是中了几千年,占城稻不过是一种新型稻,产量更高,可归根到底它还是稻子,没怎么变模样,甚至栽种的方式,也跟以往的那些稻子没有太大的区别。
但是朝廷这次送过来的新粮种,据说是在大靖朝的土地上从来都没有种植过的,在皇庄里试种了一年,产量极高,虽说味道不怎么样,可是极能饱腹。
试问这天底下还有比吃饱肚子更重要的事情吗。
产量高,能饱腹。m.bīQikμ.ИěΤ
相较于味道,这两点才是最为重要的。
只不过跟占城稻不同,新粮种的推行和普及要更为困难一些,毕竟在此之前,百姓们谁都没有见过这样的粮食。
魏时在接到圣旨的时候,脑子还算是清明,不过并没有想到之后如何推广新粮种,而是在想这新粮种是什么。
产量高,味道还不怎么样。这能是什么粮食?
不过等到看见了整整五辆车的新粮食之后,他就知道这新粮是什么了。
也不知道京城那边是怎么吃的,居然会认为这东西味道不好。
“这粮食可起了名字?”魏时拿了一个放在手里,跟他在后世看见的比起来,这个头实在是太小了,而且也没有那么圆,反倒是像一根棍条。
不过还是能够认得出来的。
“回大人的话,圣上亲自起的名字,就叫——红果,自从您第一次带着人出海之后,每一次出海的人都会在当地收集种子和植物,而且都在皇庄里试种过,因为红果是产量最高的,比咱们本土的稻子和粟都要厉害。”
除了味道上不怎么样以外,这红果真是没什么别的毛病了。
‘红果’这个名字确实是要比红薯和地瓜好听得多,但可能是心理原因吧,魏时总觉得听起来怪怪的,不那么接地气。
这东西产量确实是高,就是不知道除了外形之外,是不是口感上跟后世的差别也比较大,所以才会让人觉得味道不好。
“这东西都是直接煮了吃吗,还是要把皮儿去了,也磨成粉?”魏时问道。
按理来说,这应该是他从来都没有见到过的东西,还是‘懵懂’一些为好,不能表现的太过渊博。
“就是直接煮着吃,洗干净放锅里煮就行,不用把皮儿去了,更不用磨成粉,还是比较方便的,但是吃这东西的时候,最好有汤或者水,这东西太干了,很容易会让人噎到。”
“就没旁的吃法了?”
“没了,皇庄里的人也试过将红果磨成粉,或者是跟青菜一样,切成条和片,在锅里头炒,但是根本就不成个儿,而且还特别容易糊锅,只能是煮着吃。”
凡事有利就有弊,人家都已经这么高的产量了,又很能够饱腹,哪儿还用奢求别的什么。
魏时让人拿了几个去锅里头煮煮试试,剩下的还真不能再浪费了,按照这些从皇庄里出来的师傅们的说法,这些个红果都是要种到地里的,培养出秧苗来,这些秧苗就相当于是种子了,把秧苗栽种到地里去,之后才能收获。
这些问题上魏时当然还是听师傅的,别看他上辈子没少吃了红果……红薯,但到底是怎么种出来的,还真不清楚。
过红果可不光是能够煮着吃,烤地瓜、红薯干、红薯片,还有老少皆宜的粉条,这可也是红薯做出来的,不过现在改名都叫红果了。
自从把发条玩具苏出来之后,不得不说,作为文科生的魏时有些膨胀了,他虽然有短板在,可是手底下却有那么好的工匠师傅和大厨,有些事情他只要提供一个思路,这些能工巧匠就能够研究出来。
红果在平江府能发挥到的作用,一定会比朝廷预想到的更多。
煮过的长长的红果,扒皮还是挺容易的,不过这东西都是洗干净了的,倒也没必要把皮儿扒了。
总共就四块红果,十几个人分着吃,每个人能分到的还真不多。
跟其他人期待的心情不同,魏时在吃的时候,还有那么一些怀念,上辈子他也还是挺爱吃红薯的,尤其是在冬日里,学校门口经常有卖烤红薯的推车,大家都要排起长队来。
黄澄澄的红薯最常见,紫薯就要稀罕一些了,他一直到大学的时候,才知道还有紫薯这个品种,价格上要更贵一些,但是要比黄色的更好吃、更甜。
而他现在正吃着的红果,跟他上辈子记忆里的红薯和紫薯就没法比了,口感很是寡淡,不能说没有甜味儿,但是甜味太轻了,几乎是尝不到的。
想到到上辈子,魏时猛然间想起自己还曾经吃过红薯叶,就把这东西放到粥里一块煮着吃,或者弄熟之后再凉拌,总之是能吃的。
这事儿还真得好好问问,红果能够当粮食收起来,这上面的叶子也别浪费嘛,如果能吃的话,这也不失为一道菜。
不过也不能无限度的摘叶子,到时候再让地底下的红果长得不好,那可就是捡芝麻丢西瓜的事情了。
培育秧苗需要的土地并不算多,有一小块儿直接种在了府城的衙门里头,剩下的全都在府城外的庄子上。
这庄子也不是魏时私人提供的,而是归官府所有,这几年平江府能抓住机会的人都过得不错,官府这边腰包也鼓了,连自个儿的庄子都有了。
这算是公家的东西,平时租种给百姓,收成则是作为官衙的福利,这些都是通过巡查御史跟朝廷报备过的。
平江府相比于大靖朝的其他十三个府,还是比较特殊的。
依着魏时现在在平江府的威信,想要推广红果的种植,还真不是什么难事。
就衙门里的边儿的那一小块儿地,红果的秧苗还没被培育出来呢,魏时就已经给不少人推荐过了,而且还都已经推荐出去了。
在红果的秧苗长成之前,平江府能够培育出来的秧苗基本上就已经全部定出去了,这里边儿不是豪门世族,就是富户,并没有家境一般的百姓参与其中。
对于富裕人家而言,胆子要更大一些,选择新粮种尝试的时候,没那么多顾虑,就算是最后没种出什么东西来,人家还有别的地呢,还有别的收入来源呢,这些损失算不上什么,而且也算是积极响应官府的号召了,得大于失。
如果这新粮种种出来的结果,真有魏大人说的那么好,那就更是好事情了。
但是对于家境一般的百姓来说,土地是最为重要的,一年不收,家里就有可能断顿,何苦让这些人冒这样的风险呢。
只要这头一年能够种成功,即便官府不宣传,百姓也会想着种的。
所以这件皇上亲自下了旨的事情上,魏时还真不算忙手忙脚,相反,处理的那叫一个游刃有余。
名声和资历在这时候相当能够派得上用场,魏时刚来平江府的时候,要想办什么事情,必须用利益把各方的人联系到一块去,但是现在就不需要那么费脑筋了,有时候动动嘴皮子就能把事儿办了。
当然,他不坑不骗,也没做什么害人的事儿,众人对他自然不会有什么抵触心理。
如果说,平江府的发展蒸蒸日上,那魏府最大的生意,反倒是迎来了困境。
魏家大半的家底,可以说都是发条玩具的生意赚来的,这么多年过去了,不光是卖遍了整个大靖朝,而且还曾经卖到外族人那里。
魏时知道这生意是没有办法长长久久做下去的,发条玩具的核心就在于发条,头些年之所以一直没有被人仿制,就是因为发条不太好模仿。
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了,终于有人可以把发条仿制出来了,魏时不知道能够仿制的人懂不懂这其中的原理,但是不管懂不懂,发条玩具都不再是一门独家的生意了。
在有了竞争对手之后,发条玩具也开始进入到了降价阶段,工艺上制作糙一些但是价格较为便宜的发条玩具,开始流入市场。
按理来说,这么多年钱也赚够了,魏家也还有庞的生意呢,就算是放弃卖发条玩具,也不过是丢了一座挖不完的金矿罢了,对于家底已经够厚实的魏家而言,并非是什么特别难以割舍的东西。
但发条玩具卖到今天,已经不再是魏家一家的事情了,光是工坊就开了十处,这时处工坊完全是用来做发条的,而剩下的外壳,全部都把外包出去给了别的工匠。
这条生意线养活了几千名甚至上万的匠人,猛不丁的还真不能撤出来。
魏时不想陪着人家去打价格战,更不想好好的东西压箱底儿,外族人那里倒是可以卖过去一些,价格也足够高,但是数量不能多了,物以稀为贵,一旦发条玩具的数量在外族人那里泛滥了,就没办法卖那个价格了。
魏时索性又把当年的设计图拿出来了,发条生意好的时候,他没怎么想过钟表这事儿,如今也到了这东西派上用场的时候。
不过,不同于发条玩具,钟表的利润显然要更多,魏家是吃不下去的。
魏时干脆给远在京城的太子写了封信,邀他入伙,在信里头他就说了,这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太子也往里边投一些零花钱,两边四六分成,太子六,魏时四。
既然要扯着人家的大旗,那就不能吝啬了,更何况魏家实在是已经不缺钱了,只是不想把这条生意线断了。
还是跟以前一样,最核心的部分交给名下的工坊来做,外面的样式,则是外包出去,还是之前的那些人,原来的玩具铺子直接改成钟表铺就行,甚至连以前在魏家这边拿货出去卖的商人,都不用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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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大口的呼吸起新鲜的空气,胸口一颤一颤。
迷茫、不解,各种情绪涌上心头。
这是哪?
随后,时宇下意识观察四周,然后更茫然了。
一个单人宿舍?
就算他成功得到救援,现在也应该在病房才对。
还有自己的身体……怎么会一点伤也没有。
带着疑惑,时宇的视线快速从房间扫过,最终目光停留在了床头的一面镜子上。
镜子照出他现在的模样,大约十七八岁的年龄,外貌很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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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自己,是一位二十多岁气宇不凡的帅气青年,工作有段时间了。
而现在,这相貌怎么看都只是高中生的年纪……
这个变化,让时宇发愣很久。
千万别告诉他,手术很成功……
身体、面貌都变了,这根本不是手术不手术的问题了,而是仙术。
他竟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难道……是自己穿越了?
除了床头那摆放位置明显风水不好的镜子,时宇还在旁边发现了三本书。
时宇拿起一看,书名瞬间让他沉默。
《新手饲养员必备育兽手册》
《宠兽产后的护理》
《异种族兽耳娘评鉴指南》
时宇:???
前两本书的名字还算正常,最后一本你是怎么回事?
“咳。”
时宇目光一肃,伸出手来,不过很快手臂一僵。
就在他想翻开第三本书,看看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时,他的大脑猛地一阵刺痛,大量的记忆如潮水般涌现。
冰原市。
宠兽饲养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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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兽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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