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身后,紧紧跟随着一个少年。
少年大约十六七岁,体格健壮,皮肤黝黑,虽然年纪不大,却比中等身高的络腮胡中年人还略高些,和前者一样,他也穿着一件做工粗糙的兽皮短衣,一副典型的猎人装束。
他叫莫林,来自新亚村――一个离天回镇三十里远的荒野小山村。
由于距离太远,长这么大,他只来过这里两次,今天来镇上是为了卖一张斑斓虎皮,这是他和抚养他长大的罗蒙叔叔猎杀一头斑斓虎得来的,那是野兽之王,凶猛异常,为了猎杀它,叔侄两人可谓费尽了千辛万苦。
一到镇上,对路途熟悉的罗蒙叔叔就轻车熟路地走向一家皮货店,将斑斓虎皮交给了店里的伙计,并得到了一笔不菲的钱财,整整三个银币。
之后,罗蒙叔叔又带着他去买了一些生活必需品,再美美地吃了一顿,总共花去了五十个铜币。
该买的东西都买了,人也吃饱喝足了,莫林原本以为,就该启程回家了,毕竟,路途遥远。但怀揣着剩余两个半银币的罗蒙叔叔,却是兴冲冲地向镇子东边走去,也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叔叔,我们这是要去哪?”没头没脑跟着走了好长一段路之后,莫林终于忍不住问了起来。
“就到了。”
罗蒙放缓了脚步,用手指着前方,“就是那里。”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莫林看到,在前方,矗立着一幢高大的建筑,建筑有两层,占地宽广,在一片普通民房的映衬之中,显得极其醒目。从那敞开的大门,可以看到,无数的人从其中进进出出,一片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去那里做什么?”莫林纳闷。
“莫林啊,你说,叔叔对你怎么样?”罗蒙却并未直接回答莫林,而是莫名其妙地来了这么一句。
虽然不知道罗蒙叔叔为何突然间变得神神秘秘的,不过莫林还是点了点头,并不无感动地说道:“我是你和雅容阿姨一手抚养长大的,你们对我的好,我永远都不会忘记。”
“嗯,知道就好,那么,如果我做了什么不想让你雅容阿姨知道的事情,你会如何做呢?”罗蒙眯缝着双眼,轻轻拍着莫林的肩膀,用隐含深意的话语,期待着莫林的答案。
“你是知道的,我一直是站在叔叔你这一边的,就是打死我,我也不会跟雅容阿姨说半个字!”莫林猛摇着头,赶紧表态,那认真的神情,就差对天发誓了。但他心里却很不以为然,暗道这也得看是什么事情,如果叔叔是去找什么不三不四的女人的话,那么我也只有大义灭亲了。
“哈哈,好,看来叔叔我没白疼你,走,跟着叔叔进去玩玩!”哈哈一笑,罗蒙一把揽住莫林的肩膀,大步向前。
玩玩?
一边走着,莫林却在一边寻思,玩什么?联想到罗蒙叔叔拿到银币之后那急切的表情,再看这富丽堂皇的建筑,他心里一突,“咯噔”一声,暗道不妙,难道真的不幸被他猜中,罗蒙叔叔竟然真是来找“小阿姨”的?难道这地方,竟然是一家――一家妓院?
一脚踏进大门,不由得,莫林一阵脸红,但这并不是他看到了什么香艳场景,而是他在为自己居然会怀疑罗蒙叔叔的人品而羞愧,这哪里是什么妓院!
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宽敞而明亮的大厅,大厅内,十张长桌井然有序地摆放着,每张长桌前,都围了不少的人,这些人都在玩着一种他从来没有见识过的、造型古怪的玩意。
那是一张张薄薄的卡片,卡片是长方形,有大半个巴掌大小,上面画有各种样式的图案和一些字符。
莫林一下来了兴趣,忍不住看了又看。
“这是一家赌场,整个天回仅此一家的天回赌场。而你眼前所看到的那玩意,叫做‘扑克牌’,也叫‘纸牌’,是赌场里一种最为常见的赌斗用具。”罗蒙的声音适时响起,为莫林解释着。
赌场?扑克牌?
这两个词,莫林以前也是听过的一两次的,却并未有亲身经历,形象模糊,现在才知道,原来这里是赌场,这就是扑克牌。
这时,罗蒙已经在其中一张赌桌前找到一个空位坐了下来,摸出五枚铜币,丢上赌桌。
然后他又向站在他身后观看的莫林解说道:“纸牌有很多种玩法,而我们现在要玩的,是‘21点’。”顿了顿,他一脸豪气地说道:“今天,就让你看看,我如何在赌桌上大展神威!”
面对他的大夸海口,莫林的反应却很平淡,只是轻轻应了一声,以示听到,便不再有所表示,他的注意力始终没有从扑克牌上挪开,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对扑克牌产生如此浓厚的兴趣,只觉得扑克牌在深深的吸引着他,让他挪不开双眼。
莫林的表现,使罗蒙略显尴尬,看来,不给这小子展示一下自己高超的赌术,他是不会心服口服的了!
三个小时匆匆而过。
“该死!”
罗蒙狠狠将手中的扑克牌甩在桌上,气愤地吼道,“庄家,我说你是不是在出老千,怎么每次都是你赢?”
一年前,镇上开了这家赌场,一次无意的闯入,使他爱上了这个让人痴迷的游戏,虽然由于条件所致,在那之后他总共只来玩过三次,但三次都小赢了几十个铜币,这让他有些飘飘然的同时,也想靠着赌斗来为家里增添点收入。
但这一次,气得他吐血的是,在连续玩了几十把之后,他不仅没有赢钱,反而输得厉害,身上的钱币以看得见的速度,流进了庄家的口袋。
输钱的他,不由得有些气急败坏,矛头直指庄家。
庄家是赌场的人,类似没有赌品的赌客,不知道经历过多少,对此也不在意,从容回应道:“这位尊敬的客人,话可不能乱说,我们天回赌场可是远近闻名的信誉赌场,出千这种败坏赌场风气的可耻行为,我们是坚决抵制的。你输了,可能有以下三个原因,第一,你赌术不精,第二,你运气太背,第三,这和我没有半点关系。”
庄家的话客气而随和,罗蒙听得都不好意思了,暗觉有理,正准备道歉,一个尖锐的声音,却毫不留情地刺进了他的耳朵,“输钱不在自己身上找原因,却去污蔑庄家,简直丢我们广大赌客的脸!是不是输光了?输光了就快滚吧,有多远滚多远,你这个霉鬼,你一来,我也跟着走霉运!”
声音来自罗蒙的上家,那是一个满脸肥肉的胖子,他今天早早来到赌场,原本运气不错,赢了一点钱,但罗蒙一来,他就开始走下坡路,这一段时间下来,不仅把之前赢的钱全倒了出去,连本钱都输掉了一些,心情不爽之下,就乘着这个机会发泄了一通。
“谁说我输光了,我还有钱!”
怒视对方一眼,“啪”地一声,罗蒙将五枚铜币狠狠拍在桌上。
是的,他还有钱,不过是最后五枚铜币。
两个半银币,对罗蒙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够他们一家生活好长一段时间的了,却说没就没了,而且,输钱不说,恐怕,自己在半个儿子莫林心中的形象,已经大打折扣了吧?不由得,他心理充满了悔恨,当初就不该来赌场的。
可是,他又买不起后悔药剂!
正想着,耳内传来莫林的声音,“叔叔,要不这一把,让我来玩吧?”
类似没有赌品的赌客,庄家不知道经历过多少,对此也不在意,从容回应道:“这位尊敬的客人,话可不能乱说,我们天回镇赌场可是远近闻名的信誉赌场,出千这种败坏赌场风气的可耻行为,我们是坚决抵制的。你输了,可能有以下三个原因,第一,你赌术不精,第二,你运气太背,第三,这和我没有半点关系。”
罗蒙静下心来一想,也觉得有道理,于是就准备向庄家道个歉啥的,却在这时,一个毫不客气的声音,刺进了他的耳朵,“输钱不在自己身上找原因,却去污蔑庄家,简直丢我们赌客的脸!是不是输光了?输光了就快滚吧,有多远滚多远,你这个霉鬼,你一来,我也跟着走霉运!”
声音来自罗蒙的上家,那是一个满脸肥肉的胖子,他今天早早来到赌场,原本运气不错,赢了一点钱,但罗蒙一来,他就开始走下坡路,这一段时间下来,不仅把之前赢的钱全倒了出去,连本钱都输掉了一些,心情不爽之下,就乘着这个机会发泄了一通。
“谁说我输光了,我还有钱!”
怒视对方一眼,“啪”地一声,罗蒙将五枚铜币狠狠拍在桌上。
是的,他还有钱,不过是最后五枚铜币。
两个半银币,对罗蒙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够他们一家生活好长一段时间的了,却说没就没了,而且,输钱不说,恐怕,自己在养子莫林心中的形象,已经大打折扣了吧?他暗恨不已,当初就不该来赌场的。
可是,他又买不起后悔药剂!
“叔叔,要不这一把,让我来玩吧?”罗蒙的耳边突然传来莫林的声音。
才看叔叔玩了几把,莫林就已经掌握了这“二十一点”的大致玩法,很想上去玩两把,却又不好扰了叔叔的兴致,直到见叔叔只剩下最后五枚铜币时,不想就此错过机会的他,终于忍不住提了出来。
诧异于莫林的请求,罗蒙转头问道:“你想玩?你已经看懂怎么玩了吗?”
“嗯,这并不算难。”莫林认真的点头。
“好,就让你来玩,不过很可惜的是,叔叔我这是最后五枚铜币,只够你玩一局的。”遗憾地说着,罗蒙起身,换上了莫林。
“叔叔,你难道忘了,如果这把赢了的话,不就可以继续玩下去了吗?”莫林笑着纠正。
“呵呵,你看我都输糊涂了,最后五枚铜币的确不一定就是最后一把,我只想到了输的结果,却没想到赢的结果。但我并不是想要你输,我巴不得你能一直赢下去呢,最好把我刚才输的两个多银币连本带利一起赢回来!”罗蒙强笑道。到这个时候,只剩下最后五枚铜币的他们,想要翻本,哪那么容易,他也就是安慰莫林,外加自我安慰罢了。
正想再说点什么,哪知旁边那胖子讨厌的声音再次响起,“翻本?凭什么?就凭他?一个连扑克牌都不认识的小乡巴佬?做你们的白日梦去吧!”
这下,罗蒙是彻底被激怒了,走过去一把拎住对方的衣领,就要拳脚相向。那胖子先是一惊,继而轻蔑地笑道:“不怕死的话就动手吧,乡巴佬!”
罗蒙一怔,这才想起,天回赌场是禁止动武的,为了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专门在大厅内安排了三名巡视人员,据说他们都是实力强大的勇者,凌驾于普通人之上的强大存在,并不是他一个普通猎人打得过的,如果现在对胖子动了手,赌场的人就不会让他有好日子过,那样就太得不偿失了。
想至此,罗蒙极不情愿地松了手,怒视着对方,那胖子毫不示弱,与他对视,有恃无恐。
“叔叔,别和他计较,我掐指算了一下,算到他今天回输个精光。”莫林突然一本正经地捏着手指。
“掐指一算?你以为你是什么?预言家吗?哈哈哈……明明是一个山野猎人,却来冒充预言家,真是可笑至极!不过就算你再怎么会预言,我也是输不光的,我钱多的是,怎么可能输光?”胖子仿佛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狂笑不止。
“是啊,你有那么多钱,一次却下那么少一点点,换着是我,也输不光了!”莫林摇头轻叹,声音缓缓,刻意将‘一点点’几个字拖了长音。
被莫林一激将,胖子脑袋一热,猛地丢出一个银币,声色俱厉地道:“小子,看好了,我这次可押的是一个银币,整整一个银币啊――你拿得出那么多吗?哈哈哈……我要让你知道,即使我下大注,也是输不光的!”
“那就祝你走霉运吧,胖子先生。”莫林笑着说道。
胖子顿时有种奋力一拳却打在空气中的憋闷感,不由发狠道:“哼,小子,给我走着瞧!”
这时,庄家已经洗好了牌,一一发了牌,还是老样子,每家两张牌,一张明牌,一张暗牌,加上庄家,一共有六家,莫林是尾家。
第一家首先要了牌,拿到个八点,就喜滋滋的不要了,看他样子,点数估计不低,第二家和第三家都没要,显然也是对自己的牌很有信心,他们三家都在等待着最终的开牌,以定输赢。
胖子是第四家,他也要了一张牌,是张J,记作十点,而他本身的那张明牌,是张K,也是十点,两张加一起已经是二十点,这意味着什么呢?这就意味着,他手中的暗牌,得是一张A而且必须是一张A,才不至于爆点,但似乎没有这种可能性。
在“二十一点”中,2到10的牌的点数与其牌面的数字相对应,J、Q、K都记作十点,而A是比较特殊的牌,它有两种算法,可以记作一点,也可以记作十一点,这得看情况而定,而一张A和一张10的牌型组合,则是“二十一点”中最大的牌型――“黑杰克”,拥有双倍赔率。
那胖子除非脑袋有问题,才在这样一副几乎无敌的牌型之下继续要牌。
事实证明,他的脑袋并没有问题,所以,他的暗牌不是A,而是一张2,于是,他爆点了,很干脆的输掉这一局,输掉一个银币。
在这之前,他每次最多只押二十铜币,受莫林的激将,才押上了平常五倍的量,却不想牌型如此不争气,爆得他没有语言。
接下来,轮到莫林,他的明牌是张7,而暗牌,拿起来一看,是张9,点数是十六点。
莫林毫不犹豫地要了一张牌,运气不错,来的是张2,总点数达到十八点,已经不小了,但他并没有停牌,而是再次敲击了下桌面,向庄家再要了一张牌。
这却让一旁观战的罗蒙心底咆哮起来,这不是乱来吗这是!十六点要牌,倒还情有可原,但是十八点了还要?他这是存心找爆啊!
但让他眼前一亮的是,这一次,莫林拿到的仍然是一张2,居然没有爆点,而总点数,已经高达二十点!
“运气不错,不过你要是敢继续要牌的话,小心我翻脸。”生怕莫林再冷不丁要一张牌,罗蒙赶紧发出了警告。
“叔叔,听你的,我不要了。”莫林微笑着点头。
然后轮到庄家,他也要了一张牌,来的是一张10,然后他就摊牌,和各家比对大小,他的明牌是5,暗牌是4,加上要的那张10,总点数即为十九点,赌客中另外三人有两家是十八点,一家十九点,他吃两家,平一家,却输给了莫林的二十点。
由此,莫林赢得人生中第见莫林赢了一局,罗蒙暗呼侥幸,幸好莫林莽撞地多要了一张牌,如果没有要那一张2的话,那么这一局,他们就会输,就不得不面临着走人。
输光了,不走人还能干什么?赖着不走吗?
莽撞,有的时候也不一定是坏事啊!他美滋滋地想着。
但是,这个想法才在脑海中升起,他就后悔了,因为莫林再次“莽撞”了。还没等他从喜悦中回过神来,就听莫林说道:“十个铜币。”
他居然把十个铜币一起押上了赌桌!
“你干什么,快撤回来,押五个铜币就好了。”罗蒙连忙出声提醒。
“叔叔,你难道不想翻本吗,雅容阿姨那里可不好交代。”莫林并没有撤回押注,而是回头望着罗蒙。
“咳咳,别提她好不。翻本我当然想啊,两个多银币够我们用不少日子的了!”罗蒙老脸一红,尴尬不已。
“可是,一局只下五个铜币的话,翻得了本吗?”
“嗯?这个……”罗蒙表情一滞,不由得苦笑摇头,是啊,要是每一局都下五个铜币的话,赢钱的局数至少得比输钱的局数多五十局,才能把两个多银币赢回来。而即便是以百分百的胜率来算,五十局也要耗费很长的时间,而现在时候已经不算早了,要是再耽搁两三个小时的话,他们只能走夜路回家了。
而事实上,连赌五十局,胜率能达到百分百吗?在罗蒙看来,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我想你已经知道,这很有难度,而如果用累加的方式下注,则要容易多了。”莫林自信满满,也不知道他哪来的自信。
“好吧,既然这样,那就随你了,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吧。不过你也不用在意翻本的事情,你雅容阿姨虽然发飙时很火爆,但她怎么舍得把我怎么样呢?雷声大雨点小而已。”
“好的。”回答一声,莫林专注于牌桌。
这一局,莫林又赢了,获得十个铜币的赔偿,然后他为下一局押上了所有。
第三局,赢,获得二十个铜币的赔偿。
第四局,赢,获得四十个铜币的赔偿。
……
第九局,赢,获得以前二百八十枚铜币的赔偿!
第十局,赢,获得二千五百六十个铜币的赔偿!!
短短十局,莫林的资金就从仅有的五枚铜币累积到一个可怕的高度,整整五千一百二十枚铜币,半个金币还有多!
当然,这五千一百多枚铜币只是个数值,摆放在莫林面前的,是五十枚银币外加一百二十枚铜币。
十局之后,莫林并没有选择继续押注,而是从罗蒙那里要来兽皮钱袋,将这些耀眼的钱币一股脑装了进去,铜币加银币接近两百枚,将整个钱袋塞得满满的,放在手中一掂,沉甸甸的,很有分量。
站起身,莫林将钱袋交到罗蒙手上,笑着说道:“时候不早了,叔叔,我们回家吧。”
“哈哈,回家,回家!”人生头一次拥有如此大一笔财富,罗蒙已是笑得合不拢嘴,想想他都要幸福的晕过去。
心情大好的两人,在一众或惊叹或羡慕或怨毒的眼神中,并排着走出了赌场。
两人一走,庄家大松了一口气,作为初级赌师的他,在这个少年面前,竟然感到了莫大的压力!
他也搞不清楚这股压力从何而来,是因为少年把把全押舍我其谁的气势?或者是因为少年连赢十局的惊人成绩?再或者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总之一句话,他的压力很大!
他甚至不知道如果少年选择继续下注,自己是否还能顶得住。所幸,少年并没有继续玩下去。
“看来,自己的心智,和在赌术上的造诣,都有待提高啊。”看着莫林远去的背影,庄家摇头自嘲不已。
走出赌场不远,罗蒙突然停下了脚步,将莫林拉在一个僻静的角落,在莫林疑惑的眼神中,神秘地问道:“告诉叔叔,你是怎么做到的?”
“什么?”
“还有什么,连赢十局啊,这可不是那么容易办到的!”
“直觉吧。”莫林随口说道,他不知道这究竟算不算直觉。
在他一坐上赌桌的那一刹那间,脑海中突然涌出一阵强烈的熟悉感,就好像在此之前,他曾坐上过赌桌,与人斗过赌一般,而与此同时,他突然发现自己对扑克牌有种奇特的感应力,虽然并不能直接感应到扑克牌的点数,但是却能判断出哪张牌该要,哪张牌不该要。
一切发生得太过突然,也太过离奇,他到现在都还没有弄明白。
“直觉?”罗蒙没怎么听懂,却也不再多问,只当是莫林运气爆好,误打误撞。
“叔叔,知道哪里有扑克牌卖吗?”莫林突然问道。
“你要那干什么?”
“我想研究一下,这东西还挺好玩的。”
“哈哈,好,你那么聪明,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成了个赌术高手,到时候赚了钱可不要忘记在镇上给我和你雅容阿姨买一栋房子啊!”说着,罗蒙就带着莫林向附近一家杂货店走去,那里有扑克牌卖。
莫林一阵无语,罗蒙叔叔和雅容阿姨这一生中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在镇上拥有一栋属于他们自己的房子,大小不论,能住人就行。
莫林暗暗想着,总有一天,自己会帮他们买一栋大大的房子。
走到杂货店一问,居然要五枚银币,小小一副牌,居然差不多能顶两张斑斓虎皮了,两人都没想到会这么贵。贵是贵了点,但此时的罗蒙,也算财大气粗了,这点钱也算不得什么,眼睛也没眨一下,直接花了十枚银币,给莫林买了两副。
然后,两人动身回家。
刚走出镇外,一个熟悉胖大海很不爽,他今天来赌场玩牌,刚开始运气很好,赢了不少钱,但自从那络腮胡中年猎人坐到他旁边之后,他就开始走霉运,渐渐把赢的钱倒了出去,而在那少年上场之后,这股霉运更有愈演愈烈之势,首先是他被对方稍一激将,头脑一热,就下了重注,却不想输掉了那一局,而后的几局,为了把前面输掉的赢回来,他是一局比一局下得大,可是,那万恶的霉运非但没有离他而去,反而霉上加霉,十局之内连一局都没赢过,身上的近二十个银币也很快输了个精光。
而反观少年这边,却是红到了极点,在只剩最后五个铜币的情况下,居然彻底翻盘,十局连赢,从赌场赢走了一大笔钱币。
这一霉一红,胖大海的心里顿时就极度不平衡起来,同时又因为双方发生过言语上的激烈冲突,再加上眼红于对方的钱财。这几方面的原因,促使他打起了坏心眼,在莫林两人离开赌场之后,他也跟着离开,找上一个同伙,就追了上来,还好,他没有追丢。
“天回镇可是有很多好玩的地方的,不想去玩玩吗?”胖大海阴阴笑道,脸上的肥肉堆成了一堆。
“你想干什么?”
一转身,莫林就见到,在赌场和他们发生过冲突的那胖子,正和另一个精瘦男子向他们走过来,两人都是一副不怀好意的神色,看这架势,恐怕没安什么好心。
“没想干什么,只不过,我今天输了钱,而你们却赢了钱,那么是不是该补偿一些给我呢?”胖大海语气中的贪婪表露无疑。
“这年头,世道是越来越差了,连抢钱都抢得理直气壮!”莫林冷哼不已。
“既然如此,那我就把话挑明了吧,要么你们乖乖把刚才在赌场赢的钱统统交出来,我好放你们走;要么不交,然后被我们打个半死,把钱拿走。你们看着办吧!”被莫林一语戳穿真实意图,胖大海便放出了狠话。
“谁把谁打个半死还不好说!”
一直没有吭声的罗蒙,在这时突然发难,对准胖子的脑袋,猛然一拳砸下。此时此刻,他已经忍无可忍了,这胖子一而再再而三的和他们过意不去,在赌场的时候就很想揍他,却苦于没有机会,现在既然对方自动送上门来,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非得给胖子一点教训不可!
怎么说他也是新亚村的第一猎人,一身实力,在实力强横的勇者眼里,或许不值一提,但是对付一般的人,他还是有那个信心的。眼前这一胖一瘦,他还真没看出来有多大的能耐。
这一拳来势汹汹,威力不凡,胖大海根本就没料到罗蒙会突然出手,顿时就慌了神,慌忙躲闪,可是他太胖了,行动迟缓,没能躲得过去,转眼之间,拳头就已逼近眼前,只需下一刻,拳头就要在他脑袋上开花。
而站在一旁的精瘦男子,在看到胖子遭受袭击时,却是一点也不着急,只见他缓缓抬起一只手,缓缓伸出食指,再缓缓向罗蒙一指点出。
这一指,看似平淡无奇,没有任何的特别之处,但是顿时之间,罗蒙就感觉到,从拳头之上,突然涌出一股无形的力道,和他手上的力道形成强力对峙,无论他如何用力,始终无法突破这股力道,无法再前进一步,在距离胖子的脑袋仅有一公分远的地方,罗蒙硕大的拳头被生生阻挡了下来。
“这是怎么回事?”
罗蒙惊讶万分,如此奇特的现象,超出了他的认知,还没等他弄明白时,那精瘦男子突然把手一扬,一股更为庞大的力量,顷刻间向他席卷而来,一阵让人窒息的力量冲击,使他整个人如断线的风筝般,被抛飞而出,直直飞出四五米,才重重摔倒在地。
“叔叔!”莫林又惊又怒,赶紧将罗蒙叔叔扶了起来,“你怎么样了?”
“我没事。”罗蒙捂着胸口,强压住气血翻腾的不适感,勉强回答了一句。只这一下,他就受了不轻的创伤。
“现在没事,不代表等会就没事了!”精瘦男子冷冷地说着,一指指向地面。在这一指之下,地面轻微的颤动着,紧接着,一块块比拇指略大的石头从地面接连飞起,交织在他身前,稳稳停于半空之中。
“等等,钱都给你们,让我们走。”看到对方又准备动手的样子,莫林当即做出了决断。从精瘦男子的表现来看,十有是一个念者,念者,那是一群能够用意念控制物体,从而达到某种目的的强大存在,是大陆上的两大武力职业,另一个武力职业,则是勇者。
而面前这个精瘦男子,已经用铁一般的事实,证明了他作为一个念者的强大,并不是他和罗蒙叔叔两人能够战胜得了的,即使是拼死抵抗,恐怕也保不住手中的钱财,而且还会被暴打一顿,既然如此,那倒还不如主动把钱交出去,免得受到非人的待遇。
钱没了,是小事,还可以再赚,人没了呢?你到哪里去赚!
“叔叔,把钱袋给他们吧,那个人太厉害了,我们打不过。”摩尼跟着小声说道。
虽然心有不甘,罗蒙还是听从了莫林的建议,不情不愿地解下钱袋,丢了过去。精瘦男子手一收,围绕在身前的石头如下冰雹一般,噼里啪啦地掉回地面。然后他隔空一抓,嗖地一声,满满一袋钱币凭空飞起,被他抓摄入手中。
好不容易赢到的钱,此刻却跑到了别人手里,两人心里都不好过,正准备转身离开,胖子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小子,我有说让你们走了吗?”
“钱都给你们了,还想怎样?”莫林眉头微皱,“你不是说如果我们把钱交出来,就让我们走吗?”
“我是说过,但那又怎样?我现在已经改变主意了。”
“你言而无信?”莫林怒道。
“你恐怕还不知道,我这个人最喜欢言而无信了,哈哈哈……”胖子和精瘦男子互望一眼,发出肆意的狂笑。
而又令人生厌的声音,却在身后突兀地响了起来。
“两位,怎么不多玩玩,这么早就回家了?”
一场赌局,获得五个铜币的赔偿。
天回镇并不繁华的大街上,一个络腮胡中年猎人快步前行着,满脸的急切。
在他身后,紧紧跟随着一个少年。
少年大约十六七岁,体格健壮,皮肤黝黑,虽然年纪不大,却比中等身高的络腮胡中年人还略高些,和前者一样,他也穿着一件做工粗糙的兽皮短衣,一副典型的猎人装束。
他叫莫林,来自新亚村――一个离天回镇三十里远的荒野小山村。
由于距离太远,长这么大,他只来过这里两次,今天来镇上是为了卖一张斑斓虎皮,这是他和抚养他长大的罗蒙叔叔猎杀一头斑斓虎得来的,那是野兽之王,凶猛异常,为了猎杀它,叔侄两人可谓费尽了千辛万苦。
一到镇上,对路途熟悉的罗蒙叔叔就轻车熟路地走向一家皮货店,将斑斓虎皮交给了店里的伙计,并得到了一笔不菲的钱财,整整三个银币。
之后,罗蒙叔叔又带着他去买了一些生活必需品,再美美地吃了一顿,总共花去了五十个铜币。
该买的东西都买了,人也吃饱喝足了,莫林原本以为,就该启程回家了,毕竟,路途遥远。但怀揣着剩余两个半银币的罗蒙叔叔,却是兴冲冲地向镇子东边走去,也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叔叔,我们这是要去哪?”没头没脑跟着走了好长一段路之后,莫林终于忍不住问了起来。
“就到了。”
罗蒙放缓了脚步,用手指着前方,“就是那里。”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莫林看到,在前方,矗立着一幢高大的建筑,建筑有两层,占地宽广,在一片普通民房的映衬之中,显得极其醒目。从那敞开的大门,可以看到,无数的人从其中进进出出,一片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去那里做什么?”莫林纳闷。
“莫林啊,你说,叔叔对你怎么样?”罗蒙却并未直接回答莫林,而是莫名其妙地来了这么一句。
虽然不知道罗蒙叔叔为何突然间变得神神秘秘的,不过莫林还是点了点头,并不无感动地说道:“我是你和雅容阿姨一手抚养长大的,你们对我的好,我永远都不会忘记。”
“嗯,知道就好,那么,如果我做了什么不想让你雅容阿姨知道的事情,你会如何做呢?”罗蒙眯缝着双眼,轻轻拍着莫林的肩膀,用隐含深意的话语,期待着莫林的答案。
“你是知道的,我一直是站在叔叔你这一边的,就是打死我,我也不会跟雅容阿姨说半个字!”莫林猛摇着头,赶紧表态,那认真的神情,就差对天发誓了。但他心里却很不以为然,暗道这也得看是什么事情,如果叔叔是去找什么不三不四的女人的话,那么我也只有大义灭亲了。
“哈哈,好,看来叔叔我没白疼你,走,跟着叔叔进去玩玩!”哈哈一笑,罗蒙一把揽住莫林的肩膀,大步向前。
玩玩?
一边走着,莫林却在一边寻思,玩什么?联想到罗蒙叔叔拿到银币之后那急切的表情,再看这富丽堂皇的建筑,他心里一突,“咯噔”一声,暗道不妙,难道真的不幸被他猜中,罗蒙叔叔竟然真是来找“小阿姨”的?难道这地方,竟然是一家――一家妓院?
一脚踏进大门,不由得,莫林一阵脸红,但这并不是他看到了什么香艳场景,而是他在为自己居然会怀疑罗蒙叔叔的人品而羞愧,这哪里是什么妓院!
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宽敞而明亮的大厅,大厅内,十张长桌井然有序地摆放着,每张长桌前,都围了不少的人,这些人都在玩着一种他从来没有见识过的、造型古怪的玩意。
那是一张张薄薄的卡片,卡片是长方形,有大半个巴掌大小,上面画有各种样式的图案和一些字符。
莫林一下来了兴趣,忍不住看了又看。
“这是一家赌场,整个天回仅此一家的天回赌场。而你眼前所看到的那玩意,叫做‘扑克牌’,也叫‘纸牌’,是赌场里一种最为常见的赌斗用具。”罗蒙的声音适时响起,为莫林解释着。
赌场?扑克牌?
这两个词,莫林以前也是听过的一两次的,却并未有亲身经历,形象模糊,现在才知道,原来这里是赌场,这就是扑克牌。
这时,罗蒙已经在其中一张赌桌前找到一个空位坐了下来,摸出五枚铜币,丢上赌桌。
然后他又向站在他身后观看的莫林解说道:“纸牌有很多种玩法,而我们现在要玩的,是‘21点’。”顿了顿,他一脸豪气地说道:“今天,就让你看看,我如何在赌桌上大展神威!”
面对他的大夸海口,莫林的反应却很平淡,只是轻轻应了一声,以示听到,便不再有所表示,他的注意力始终没有从扑克牌上挪开,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对扑克牌产生如此浓厚的兴趣,只觉得扑克牌在深深的吸引着他,让他挪不开双眼。
莫林的表现,使罗蒙略显尴尬,看来,不给这小子展示一下自己高超的赌术,他是不会心服口服的了!
三个小时匆匆而过。
“该死!”
罗蒙狠狠将手中的扑克牌甩在桌上,气愤地吼道,“庄家,我说你是不是在出老千,怎么每次都是你赢?”
一年前,镇上开了这家赌场,一次无意的闯入,使他爱上了这个让人痴迷的游戏,虽然由于条件所致,在那之后他总共只来玩过三次,但三次都小赢了几十个铜币,这让他有些飘飘然的同时,也想靠着赌斗来为家里增添点收入。
但这一次,气得他吐血的是,在连续玩了几十把之后,他不仅没有赢钱,反而输得厉害,身上的钱币以看得见的速度,流进了庄家的口袋。
输钱的他,不由得有些气急败坏,矛头直指庄家。
庄家是赌场的人,类似没有赌品的赌客,不知道经历过多少,对此也不在意,从容回应道:“这位尊敬的客人,话可不能乱说,我们天回赌场可是远近闻名的信誉赌场,出千这种败坏赌场风气的可耻行为,我们是坚决抵制的。你输了,可能有以下三个原因,第一,你赌术不精,第二,你运气太背,第三,这和我没有半点关系。”
庄家的话客气而随和,罗蒙听得都不好意思了,暗觉有理,正准备道歉,一个尖锐的声音,却毫不留情地刺进了他的耳朵,“输钱不在自己身上找原因,却去污蔑庄家,简直丢我们广大赌客的脸!是不是输光了?输光了就快滚吧,有多远滚多远,你这个霉鬼,你一来,我也跟着走霉运!”
声音来自罗蒙的上家,那是一个满脸肥肉的胖子,他今天早早来到赌场,原本运气不错,赢了一点钱,但罗蒙一来,他就开始走下坡路,这一段时间下来,不仅把之前赢的钱全倒了出去,连本钱都输掉了一些,心情不爽之下,就乘着这个机会发泄了一通。
“谁说我输光了,我还有钱!”
怒视对方一眼,“啪”地一声,罗蒙将五枚铜币狠狠拍在桌上。
是的,他还有钱,不过是最后五枚铜币。
两个半银币,对罗蒙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够他们一家生活好长一段时间的了,却说没就没了,而且,输钱不说,恐怕,自己在半个儿子莫林心中的形象,已经大打折扣了吧?不由得,他心理充满了悔恨,当初就不该来赌场的。
可是,他又买不起后悔药剂!
正想着,耳内传来莫林的声音,“叔叔,要不这一把,让我来玩吧?”
类似没有赌品的赌客,庄家不知道经历过多少,对此也不在意,从容回应道:“这位尊敬的客人,话可不能乱说,我们天回镇赌场可是远近闻名的信誉赌场,出千这种败坏赌场风气的可耻行为,我们是坚决抵制的。你输了,可能有以下三个原因,第一,你赌术不精,第二,你运气太背,第三,这和我没有半点关系。”
罗蒙静下心来一想,也觉得有道理,于是就准备向庄家道个歉啥的,却在这时,一个毫不客气的声音,刺进了他的耳朵,“输钱不在自己身上找原因,却去污蔑庄家,简直丢我们赌客的脸!是不是输光了?输光了就快滚吧,有多远滚多远,你这个霉鬼,你一来,我也跟着走霉运!”
声音来自罗蒙的上家,那是一个满脸肥肉的胖子,他今天早早来到赌场,原本运气不错,赢了一点钱,但罗蒙一来,他就开始走下坡路,这一段时间下来,不仅把之前赢的钱全倒了出去,连本钱都输掉了一些,心情不爽之下,就乘着这个机会发泄了一通。
“谁说我输光了,我还有钱!”
怒视对方一眼,“啪”地一声,罗蒙将五枚铜币狠狠拍在桌上。
是的,他还有钱,不过是最后五枚铜币。
两个半银币,对罗蒙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够他们一家生活好长一段时间的了,却说没就没了,而且,输钱不说,恐怕,自己在养子莫林心中的形象,已经大打折扣了吧?他暗恨不已,当初就不该来赌场的。
可是,他又买不起后悔药剂!
“叔叔,要不这一把,让我来玩吧?”罗蒙的耳边突然传来莫林的声音。
才看叔叔玩了几把,莫林就已经掌握了这“二十一点”的大致玩法,很想上去玩两把,却又不好扰了叔叔的兴致,直到见叔叔只剩下最后五枚铜币时,不想就此错过机会的他,终于忍不住提了出来。
诧异于莫林的请求,罗蒙转头问道:“你想玩?你已经看懂怎么玩了吗?”
“嗯,这并不算难。”莫林认真的点头。
“好,就让你来玩,不过很可惜的是,叔叔我这是最后五枚铜币,只够你玩一局的。”遗憾地说着,罗蒙起身,换上了莫林。
“叔叔,你难道忘了,如果这把赢了的话,不就可以继续玩下去了吗?”莫林笑着纠正。
“呵呵,你看我都输糊涂了,最后五枚铜币的确不一定就是最后一把,我只想到了输的结果,却没想到赢的结果。但我并不是想要你输,我巴不得你能一直赢下去呢,最好把我刚才输的两个多银币连本带利一起赢回来!”罗蒙强笑道。到这个时候,只剩下最后五枚铜币的他们,想要翻本,哪那么容易,他也就是安慰莫林,外加自我安慰罢了。
正想再说点什么,哪知旁边那胖子讨厌的声音再次响起,“翻本?凭什么?就凭他?一个连扑克牌都不认识的小乡巴佬?做你们的白日梦去吧!”
这下,罗蒙是彻底被激怒了,走过去一把拎住对方的衣领,就要拳脚相向。那胖子先是一惊,继而轻蔑地笑道:“不怕死的话就动手吧,乡巴佬!”
罗蒙一怔,这才想起,天回赌场是禁止动武的,为了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专门在大厅内安排了三名巡视人员,据说他们都是实力强大的勇者,凌驾于普通人之上的强大存在,并不是他一个普通猎人打得过的,如果现在对胖子动了手,赌场的人就不会让他有好日子过,那样就太得不偿失了。
想至此,罗蒙极不情愿地松了手,怒视着对方,那胖子毫不示弱,与他对视,有恃无恐。
“叔叔,别和他计较,我掐指算了一下,算到他今天回输个精光。”莫林突然一本正经地捏着手指。
“掐指一算?你以为你是什么?预言家吗?哈哈哈……明明是一个山野猎人,却来冒充预言家,真是可笑至极!不过就算你再怎么会预言,我也是输不光的,我钱多的是,怎么可能输光?”胖子仿佛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狂笑不止。
“是啊,你有那么多钱,一次却下那么少一点点,换着是我,也输不光了!”莫林摇头轻叹,声音缓缓,刻意将‘一点点’几个字拖了长音。
被莫林一激将,胖子脑袋一热,猛地丢出一个银币,声色俱厉地道:“小子,看好了,我这次可押的是一个银币,整整一个银币啊――你拿得出那么多吗?哈哈哈……我要让你知道,即使我下大注,也是输不光的!”
“那就祝你走霉运吧,胖子先生。”莫林笑着说道。
胖子顿时有种奋力一拳却打在空气中的憋闷感,不由发狠道:“哼,小子,给我走着瞧!”
这时,庄家已经洗好了牌,一一发了牌,还是老样子,每家两张牌,一张明牌,一张暗牌,加上庄家,一共有六家,莫林是尾家。
第一家首先要了牌,拿到个八点,就喜滋滋的不要了,看他样子,点数估计不低,第二家和第三家都没要,显然也是对自己的牌很有信心,他们三家都在等待着最终的开牌,以定输赢。
胖子是第四家,他也要了一张牌,是张J,记作十点,而他本身的那张明牌,是张K,也是十点,两张加一起已经是二十点,这意味着什么呢?这就意味着,他手中的暗牌,得是一张A而且必须是一张A,才不至于爆点,但似乎没有这种可能性。
在“二十一点”中,2到10的牌的点数与其牌面的数字相对应,J、Q、K都记作十点,而A是比较特殊的牌,它有两种算法,可以记作一点,也可以记作十一点,这得看情况而定,而一张A和一张10的牌型组合,则是“二十一点”中最大的牌型――“黑杰克”,拥有双倍赔率。
那胖子除非脑袋有问题,才在这样一副几乎无敌的牌型之下继续要牌。
事实证明,他的脑袋并没有问题,所以,他的暗牌不是A,而是一张2,于是,他爆点了,很干脆的输掉这一局,输掉一个银币。
在这之前,他每次最多只押二十铜币,受莫林的激将,才押上了平常五倍的量,却不想牌型如此不争气,爆得他没有语言。
接下来,轮到莫林,他的明牌是张7,而暗牌,拿起来一看,是张9,点数是十六点。
莫林毫不犹豫地要了一张牌,运气不错,来的是张2,总点数达到十八点,已经不小了,但他并没有停牌,而是再次敲击了下桌面,向庄家再要了一张牌。
这却让一旁观战的罗蒙心底咆哮起来,这不是乱来吗这是!十六点要牌,倒还情有可原,但是十八点了还要?他这是存心找爆啊!htTΡδ://WwW.ЪǐQiKǔ.йēT
但让他眼前一亮的是,这一次,莫林拿到的仍然是一张2,居然没有爆点,而总点数,已经高达二十点!
“运气不错,不过你要是敢继续要牌的话,小心我翻脸。”生怕莫林再冷不丁要一张牌,罗蒙赶紧发出了警告。
“叔叔,听你的,我不要了。”莫林微笑着点头。
然后轮到庄家,他也要了一张牌,来的是一张10,然后他就摊牌,和各家比对大小,他的明牌是5,暗牌是4,加上要的那张10,总点数即为十九点,赌客中另外三人有两家是十八点,一家十九点,他吃两家,平一家,却输给了莫林的二十点。
由此,莫林赢得人生中第见莫林赢了一局,罗蒙暗呼侥幸,幸好莫林莽撞地多要了一张牌,如果没有要那一张2的话,那么这一局,他们就会输,就不得不面临着走人。
输光了,不走人还能干什么?赖着不走吗?
莽撞,有的时候也不一定是坏事啊!他美滋滋地想着。
但是,这个想法才在脑海中升起,他就后悔了,因为莫林再次“莽撞”了。还没等他从喜悦中回过神来,就听莫林说道:“十个铜币。”
他居然把十个铜币一起押上了赌桌!
“你干什么,快撤回来,押五个铜币就好了。”罗蒙连忙出声提醒。
“叔叔,你难道不想翻本吗,雅容阿姨那里可不好交代。”莫林并没有撤回押注,而是回头望着罗蒙。
“咳咳,别提她好不。翻本我当然想啊,两个多银币够我们用不少日子的了!”罗蒙老脸一红,尴尬不已。
“可是,一局只下五个铜币的话,翻得了本吗?”
“嗯?这个……”罗蒙表情一滞,不由得苦笑摇头,是啊,要是每一局都下五个铜币的话,赢钱的局数至少得比输钱的局数多五十局,才能把两个多银币赢回来。而即便是以百分百的胜率来算,五十局也要耗费很长的时间,而现在时候已经不算早了,要是再耽搁两三个小时的话,他们只能走夜路回家了。
而事实上,连赌五十局,胜率能达到百分百吗?在罗蒙看来,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我想你已经知道,这很有难度,而如果用累加的方式下注,则要容易多了。”莫林自信满满,也不知道他哪来的自信。
“好吧,既然这样,那就随你了,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吧。不过你也不用在意翻本的事情,你雅容阿姨虽然发飙时很火爆,但她怎么舍得把我怎么样呢?雷声大雨点小而已。”
“好的。”回答一声,莫林专注于牌桌。
这一局,莫林又赢了,获得十个铜币的赔偿,然后他为下一局押上了所有。
第三局,赢,获得二十个铜币的赔偿。
第四局,赢,获得四十个铜币的赔偿。
……
第九局,赢,获得以前二百八十枚铜币的赔偿!
第十局,赢,获得二千五百六十个铜币的赔偿!!
短短十局,莫林的资金就从仅有的五枚铜币累积到一个可怕的高度,整整五千一百二十枚铜币,半个金币还有多!
当然,这五千一百多枚铜币只是个数值,摆放在莫林面前的,是五十枚银币外加一百二十枚铜币。
十局之后,莫林并没有选择继续押注,而是从罗蒙那里要来兽皮钱袋,将这些耀眼的钱币一股脑装了进去,铜币加银币接近两百枚,将整个钱袋塞得满满的,放在手中一掂,沉甸甸的,很有分量。
站起身,莫林将钱袋交到罗蒙手上,笑着说道:“时候不早了,叔叔,我们回家吧。”
“哈哈,回家,回家!”人生头一次拥有如此大一笔财富,罗蒙已是笑得合不拢嘴,想想他都要幸福的晕过去。
心情大好的两人,在一众或惊叹或羡慕或怨毒的眼神中,并排着走出了赌场。
两人一走,庄家大松了一口气,作为初级赌师的他,在这个少年面前,竟然感到了莫大的压力!
他也搞不清楚这股压力从何而来,是因为少年把把全押舍我其谁的气势?或者是因为少年连赢十局的惊人成绩?再或者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总之一句话,他的压力很大!
他甚至不知道如果少年选择继续下注,自己是否还能顶得住。所幸,少年并没有继续玩下去。
“看来,自己的心智,和在赌术上的造诣,都有待提高啊。”看着莫林远去的背影,庄家摇头自嘲不已。
走出赌场不远,罗蒙突然停下了脚步,将莫林拉在一个僻静的角落,在莫林疑惑的眼神中,神秘地问道:“告诉叔叔,你是怎么做到的?”
“什么?”
“还有什么,连赢十局啊,这可不是那么容易办到的!”
“直觉吧。”莫林随口说道,他不知道这究竟算不算直觉。
在他一坐上赌桌的那一刹那间,脑海中突然涌出一阵强烈的熟悉感,就好像在此之前,他曾坐上过赌桌,与人斗过赌一般,而与此同时,他突然发现自己对扑克牌有种奇特的感应力,虽然并不能直接感应到扑克牌的点数,但是却能判断出哪张牌该要,哪张牌不该要。
一切发生得太过突然,也太过离奇,他到现在都还没有弄明白。
“直觉?”罗蒙没怎么听懂,却也不再多问,只当是莫林运气爆好,误打误撞。
“叔叔,知道哪里有扑克牌卖吗?”莫林突然问道。
“你要那干什么?”
“我想研究一下,这东西还挺好玩的。”
“哈哈,好,你那么聪明,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成了个赌术高手,到时候赚了钱可不要忘记在镇上给我和你雅容阿姨买一栋房子啊!”说着,罗蒙就带着莫林向附近一家杂货店走去,那里有扑克牌卖。
莫林一阵无语,罗蒙叔叔和雅容阿姨这一生中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在镇上拥有一栋属于他们自己的房子,大小不论,能住人就行。
莫林暗暗想着,总有一天,自己会帮他们买一栋大大的房子。
走到杂货店一问,居然要五枚银币,小小一副牌,居然差不多能顶两张斑斓虎皮了,两人都没想到会这么贵。贵是贵了点,但此时的罗蒙,也算财大气粗了,这点钱也算不得什么,眼睛也没眨一下,直接花了十枚银币,给莫林买了两副。
然后,两人动身回家。
刚走出镇外,一个熟悉胖大海很不爽,他今天来赌场玩牌,刚开始运气很好,赢了不少钱,但自从那络腮胡中年猎人坐到他旁边之后,他就开始走霉运,渐渐把赢的钱倒了出去,而在那少年上场之后,这股霉运更有愈演愈烈之势,首先是他被对方稍一激将,头脑一热,就下了重注,却不想输掉了那一局,而后的几局,为了把前面输掉的赢回来,他是一局比一局下得大,可是,那万恶的霉运非但没有离他而去,反而霉上加霉,十局之内连一局都没赢过,身上的近二十个银币也很快输了个精光。
而反观少年这边,却是红到了极点,在只剩最后五个铜币的情况下,居然彻底翻盘,十局连赢,从赌场赢走了一大笔钱币。
这一霉一红,胖大海的心里顿时就极度不平衡起来,同时又因为双方发生过言语上的激烈冲突,再加上眼红于对方的钱财。这几方面的原因,促使他打起了坏心眼,在莫林两人离开赌场之后,他也跟着离开,找上一个同伙,就追了上来,还好,他没有追丢。
“天回镇可是有很多好玩的地方的,不想去玩玩吗?”胖大海阴阴笑道,脸上的肥肉堆成了一堆。
“你想干什么?”
一转身,莫林就见到,在赌场和他们发生过冲突的那胖子,正和另一个精瘦男子向他们走过来,两人都是一副不怀好意的神色,看这架势,恐怕没安什么好心。
“没想干什么,只不过,我今天输了钱,而你们却赢了钱,那么是不是该补偿一些给我呢?”胖大海语气中的贪婪表露无疑。
“这年头,世道是越来越差了,连抢钱都抢得理直气壮!”莫林冷哼不已。
“既然如此,那我就把话挑明了吧,要么你们乖乖把刚才在赌场赢的钱统统交出来,我好放你们走;要么不交,然后被我们打个半死,把钱拿走。你们看着办吧!”被莫林一语戳穿真实意图,胖大海便放出了狠话。
“谁把谁打个半死还不好说!”
一直没有吭声的罗蒙,在这时突然发难,对准胖子的脑袋,猛然一拳砸下。此时此刻,他已经忍无可忍了,这胖子一而再再而三的和他们过意不去,在赌场的时候就很想揍他,却苦于没有机会,现在既然对方自动送上门来,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非得给胖子一点教训不可!
怎么说他也是新亚村的第一猎人,一身实力,在实力强横的勇者眼里,或许不值一提,但是对付一般的人,他还是有那个信心的。眼前这一胖一瘦,他还真没看出来有多大的能耐。
这一拳来势汹汹,威力不凡,胖大海根本就没料到罗蒙会突然出手,顿时就慌了神,慌忙躲闪,可是他太胖了,行动迟缓,没能躲得过去,转眼之间,拳头就已逼近眼前,只需下一刻,拳头就要在他脑袋上开花。
而站在一旁的精瘦男子,在看到胖子遭受袭击时,却是一点也不着急,只见他缓缓抬起一只手,缓缓伸出食指,再缓缓向罗蒙一指点出。
这一指,看似平淡无奇,没有任何的特别之处,但是顿时之间,罗蒙就感觉到,从拳头之上,突然涌出一股无形的力道,和他手上的力道形成强力对峙,无论他如何用力,始终无法突破这股力道,无法再前进一步,在距离胖子的脑袋仅有一公分远的地方,罗蒙硕大的拳头被生生阻挡了下来。
“这是怎么回事?”
罗蒙惊讶万分,如此奇特的现象,超出了他的认知,还没等他弄明白时,那精瘦男子突然把手一扬,一股更为庞大的力量,顷刻间向他席卷而来,一阵让人窒息的力量冲击,使他整个人如断线的风筝般,被抛飞而出,直直飞出四五米,才重重摔倒在地。
“叔叔!”莫林又惊又怒,赶紧将罗蒙叔叔扶了起来,“你怎么样了?”
“我没事。”罗蒙捂着胸口,强压住气血翻腾的不适感,勉强回答了一句。只这一下,他就受了不轻的创伤。
“现在没事,不代表等会就没事了!”精瘦男子冷冷地说着,一指指向地面。在这一指之下,地面轻微的颤动着,紧接着,一块块比拇指略大的石头从地面接连飞起,交织在他身前,稳稳停于半空之中。
“等等,钱都给你们,让我们走。”看到对方又准备动手的样子,莫林当即做出了决断。从精瘦男子的表现来看,十有是一个念者,念者,那是一群能够用意念控制物体,从而达到某种目的的强大存在,是大陆上的两大武力职业,另一个武力职业,则是勇者。
而面前这个精瘦男子,已经用铁一般的事实,证明了他作为一个念者的强大,并不是他和罗蒙叔叔两人能够战胜得了的,即使是拼死抵抗,恐怕也保不住手中的钱财,而且还会被暴打一顿,既然如此,那倒还不如主动把钱交出去,免得受到非人的待遇。
钱没了,是小事,还可以再赚,人没了呢?你到哪里去赚!
“叔叔,把钱袋给他们吧,那个人太厉害了,我们打不过。”摩尼跟着小声说道。
虽然心有不甘,罗蒙还是听从了莫林的建议,不情不愿地解下钱袋,丢了过去。精瘦男子手一收,围绕在身前的石头如下冰雹一般,噼里啪啦地掉回地面。然后他隔空一抓,嗖地一声,满满一袋钱币凭空飞起,被他抓摄入手中。
好不容易赢到的钱,此刻却跑到了别人手里,两人心里都不好过,正准备转身离开,胖子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小子,我有说让你们走了吗?”
“钱都给你们了,还想怎样?”莫林眉头微皱,“你不是说如果我们把钱交出来,就让我们走吗?”
“我是说过,但那又怎样?我现在已经改变主意了。”
“你言而无信?”莫林怒道。
“你恐怕还不知道,我这个人最喜欢言而无信了,哈哈哈……”胖子和精瘦男子互望一眼,发出肆意的狂笑。
而又令人生厌的声音,却在身后突兀地响了起来。
天回镇并不繁华的大街上,一个络腮胡中年猎人快步前行着,满脸的急切。
在他身后,紧紧跟随着一个少年。
少年大约十六七岁,体格健壮,皮肤黝黑,虽然年纪不大,却比中等身高的络腮胡中年人还略高些,和前者一样,他也穿着一件做工粗糙的兽皮短衣,一副典型的猎人装束。
他叫莫林,来自新亚村――一个离天回镇三十里远的荒野小山村。
由于距离太远,长这么大,他只来过这里两次,今天来镇上是为了卖一张斑斓虎皮,这是他和抚养他长大的罗蒙叔叔猎杀一头斑斓虎得来的,那是野兽之王,凶猛异常,为了猎杀它,叔侄两人可谓费尽了千辛万苦。
一到镇上,对路途熟悉的罗蒙叔叔就轻车熟路地走向一家皮货店,将斑斓虎皮交给了店里的伙计,并得到了一笔不菲的钱财,整整三个银币。
之后,罗蒙叔叔又带着他去买了一些生活必需品,再美美地吃了一顿,总共花去了五十个铜币。 无尽的昏迷过后,时宇猛地从床上起身。想要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星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星阅读小说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他大口的呼吸起新鲜的空气,胸口一颤一颤。
迷茫、不解,各种情绪涌上心头。
这是哪?
随后,时宇下意识观察四周,然后更茫然了。
一个单人宿舍?
就算他成功得到救援,现在也应该在病房才对。
还有自己的身体……怎么会一点伤也没有。
带着疑惑,时宇的视线快速从房间扫过,最终目光停留在了床头的一面镜子上。
镜子照出他现在的模样,大约十七八岁的年龄,外貌很帅。
可问题是,这不是他!下载星星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
之前的自己,是一位二十多岁气宇不凡的帅气青年,工作有段时间了。
而现在,这相貌怎么看都只是高中生的年纪……
这个变化,让时宇发愣很久。
千万别告诉他,手术很成功……
身体、面貌都变了,这根本不是手术不手术的问题了,而是仙术。
他竟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难道……是自己穿越了?
除了床头那摆放位置明显风水不好的镜子,时宇还在旁边发现了三本书。
时宇拿起一看,书名瞬间让他沉默。
《新手饲养员必备育兽手册》
《宠兽产后的护理》
《异种族兽耳娘评鉴指南》
时宇:???
前两本书的名字还算正常,最后一本你是怎么回事?
“咳。”
时宇目光一肃,伸出手来,不过很快手臂一僵。
就在他想翻开第三本书,看看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时,他的大脑猛地一阵刺痛,大量的记忆如潮水般涌现。
冰原市。
宠兽饲养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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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兽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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